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后回国: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作为起始点计算 2 年时间 。例如,小李在 2024 年 6 月获得国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于 2024 年 7 月首次入境回国,那么从 2024 年 7 月开始往后计算 2 年,即 2026 年 7 月前,小李需来到上海并持续工作 。
在上海人才引进政策里,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是关键概念,它们是城市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也是人才引进的关键导向。
从政策制定初衷来看,这一要求旨在确保留学生能够真正融入上海的社会经济发展体系中,为上海的建设贡献力量 。通过在上海稳定工作并缴纳社保和个税,一方面可以反映出留学生在上海的工作和生活状态,保障其在上海的基本权益;另一方面也便于政府对人才的引进和管理,精准对接上海的产业发展需求 。例如,一位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回国后 2 年内与上海一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申请落户 。
落户条件:有学历、有技能,在上海市重点企业工作
办理户口迁移与落户: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查到准迁信息后,前往上海落户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江苏、浙江、安徽可线上办理。最后前往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并办理身份证。
特定学历留学生:对于其他不符合《实施细则》中特定本科、硕士学位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最近连续 12 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1.5 倍 。同样以 2025 - 2026 年度数据,1.5 倍社保基数为 17094 元 / 月 。这类留学生在申请落户时,需在满足工作单位、工作时长等条件的基础上,确保连续 12 个月社保缴纳基数维持在 17094 元 / 月及以上,且个税缴纳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 。比如,通过非传统留学路径获得学位,不满足上述常见学历背景分类的留学生,在上海工作申请落户时,就要遵循这一更为严格的社保基数标准 。